| 青少年维权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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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创建活动是市未委会充分发挥委员单位工作职能,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有效形式。1999年,根据团中央和中央综治委的部署,团市委联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法院系统以团中央、最高法院联合命名的首批法院系统全国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先行示范单位,先期启动了北京市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创建活动。2000年,北京团市委、首都综治委正式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意见》,就活动开展的目的和意义、内容和方式、条件和标准以及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做出了明确的部署。目前,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创建活动已在我市公、检、法、司、工商、劳动、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质量技术监督等九个与青少年健康成长和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职能系统内全面开展。各系统依据本行业特点,分别制定了创建活动的重点和实施细则,为创建工作制定了量化标准,基本上形成了一整套的监督检查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保证了创建工作的旺盛生命力。在团市委、首都综治办及各系统的共同努力下,截止到2001年底,北京市共有全国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35个,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100个,北京团市委、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新闻出版局还荣获了团中央、中央综治办颁发的全国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组织奖,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也逐渐成为北京市青少年维权工作中的名牌项目、标志性工作。通过试点先行、典型引路、滚动发展三个阶段,创建领域不断拓展、创建内容日益丰富并向基层延伸,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社会影响力逐步扩大,一个覆盖全市的青少年维权和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已经基本形成。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社会影响力正日益扩大,在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