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青团北京市委关于共青团北京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和共青团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人选提名工作的通知 |
| 2007年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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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局、总公司、高等院校、市直属单位团委(团工委):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有关规定,现将选举共青团北京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提名共青团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人选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共青团北京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一)代表规模 共青团北京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预分名额525人左右,代表名额原则上按各地区、各单位团员总数和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没有产生代表的区县局级单位设列席代表1人(具体方案见附件1)。 (二)代表候选人条件 代表候选人应是共青团员、团干部和28岁以下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预备党员。他们应能够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讲政治、顾大局,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敬业勤奋,清正廉洁,在生产和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能同广大团员青年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并如实反映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正确行使团员的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的职责。 (三)代表候选人构成 代表候选人构成要具有广泛性,代表候选人中要有团的各级干部、各领域和各战线的先进团员代表、工作和生产一线的团员代表。要重点考虑吸收新经济新社会组织、民办学校、进京创业青年中的团员代表。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代表应占推荐人选总数的30%左右,党员代表不超过70%,女代表不少于25%,少数民族代表所占比例应高于少数民族团员占团员总数的比例。 (四)代表候选人酝酿提名和代表选举程序 1、代表候选人的酝酿和选举工作由各区、县、局、总公司、高等院校、市直属单位团委(团工委)组织进行。各单位要按照预分方案的代表名额及构成要求,自下而上推荐,上下结合,反复酝酿,根据多数团组织或团员青年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初步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同意后,在本单位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同时向团市委组织部上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附件2)和有关酝酿情况及选举组织方案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酝酿的方法步骤、提名原则、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结构情况分析、拟采用的选举方式及差额比例等情况。团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下发批复,各单位团委在接到团市委组织部批复后,方可组织选举工作。 2、选举代表一般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一是直接差额,二是先差额预选,后等额选举。差额比例一般不少于20%,如果分配到的代表名额在3人以下,差额不足1人时,也可直接进行等额选举。 3、出席共青团北京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可在团的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也可召开团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团员代表会议的代表名额由各区县局级单位团委决定,一般不少于该届委员会委员总数的2倍,代表会议的代表由下一级团的委员会推选产生;人数较少的单位可直接召开团员大会进行选举。 4、选举结束后,要及时填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3)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附件4),推荐列席代表的单位应首先考虑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列席代表要填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列席代表登记表》(附件5)。各区县局级单位团委请于3月15日前将上述表格报团市委组织部。 5、根据“选举出席上级团代表大会代表时,被选人不限于本级团代表大会所属团组织范围以内的代表”的规定,团市委机关、团市委直属单位的代表候选人将分配到有关单位参加选举。 二、关于共青团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人选的提名工作 经请示市委、团中央原则同意,共青团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拟设67人,候补委员拟设28人。按照差额选举的要求,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名额为74人,候补委员候选人提名名额为24人。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中的专职团干部占70%左右,要有一定数量的优秀团员代表和女同志,要涵盖中专系统、中学系统的团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要考虑新经济新社会组织、民办学校、进京创业青年等方面的代表。 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人选可由各区县局级单位团委在广泛征求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提名1-5人。提名推荐人选不限于本单位,不限于出席共青团北京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代表。提名人选应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能够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热爱共青团事业,有做好共青团工作的能力和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生产和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能同广大团员青年保持密切联系,代表和维护团员青年的利益,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和信任,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提名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人选,要征求党组织和基层团组织的意见,经过反复酝酿,民主协商确定预备名单。各区县局级单位团委提名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人选,要认真填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人选提名登记表》(附件6)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人选提名汇总表》(附表7),并于2月28日前报团市委组织部。 各区县局级单位团委提名的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人选由团市委汇总,并根据提名情况拟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人选初步名单;候选人人选初步名单报市委和团中央原则同意后,团市委将对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逐一考察,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团组织等方面的意见后,形成书面材料,并由共青团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根据考察情况确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大会主席团确认和代表进一步讨论酝酿后,形成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正式名单,提交大会选举。 三、填表说明 填写所有表格时,不能空项。“学历”“学位”栏中,按已经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填写,在校学生填“在学”;“简历”栏从大学或工作时填起,时间应前后衔接,不能有遗漏时间段;“奖惩情况”栏中,填写本人获得的区县局级以上奖项;要注明“是否是专职团干部”,“专职团干部”主要指不兼任其他职务,或以共青团工作为主,兼任其他职务。如果提名本单位以外的人员,完整填写表格有困难的,可空项。 联系人:张庆武 时 萍 卢文海 联系电话:65192921 附 件: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预分方案 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 5、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列席代表登记表 6、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人选提名登记表 7、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人选提名汇总表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 2007年1月22日 附件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预分方案.xls 附件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doc 附件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doc 附件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doc附件5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列席代表登记表.doc 附件6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人选提名登记表.doc 附件7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人选提名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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