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青团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表 |
| 2007年5月21日 |
| 【评论】【大 中 小】【打印】【关闭】 |
|
《共青团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表》填表说明
一、“民族”要写全称。如“回族”。 二、“出生地”填写本人出生的地方,按现行政区划填写。 三、“学历”、“学位”要按“全日制教育”、“在职教育”分别填写,并详细填写所对应的“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每一种教育都要注明学历、学位,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最高阶段的学历、学位。 四、“简历”一栏从参加工作前的全日制学习经历填起,工作经历要连续填写,不得间断,凡是职位发生变化的都要填写。 五、“政治历史审查情况”填写被考察人在“八九”风波和“法轮功”斗争中的表现。 六、“奖惩情况”一栏填写所获区县局级以上单位表彰届次、名称等。 七、“考察意见”请注明党委是否同意被考察人作为“共青团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明确意见。
共青团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表(下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