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门头沟区检察院团支部开展“红岩精神学习月”活动 |
| 【评论】【大 中 小】【打印】【关闭】 2007年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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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门头沟区检察院团支部组织团员青年干警开展了“红岩精神学习月”主题学习活动。通过集体学习原文、开学习交流座谈会、写体会文章等多种形式,系统学习了连载于2007年1月9日、1月16日《北京日报》的《烈火中永生——<红岩>背后的真实故事》系列文章。 学习活动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引起强烈反响。大家一致表示,要自觉弘扬红岩精神,在信仰上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在作风上发扬艰苦奋斗、不怕流血牺牲、甘于奉献优良传统,在工作上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加强学习,加大工作力度,为检察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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