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意见 | |
| 2005年1月2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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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颁布实施,对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做好新时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若干意见》颁布以来,全市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精神,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发挥实践育人优势,广泛开展特色活动,积累了许多新经验,取得了一些新成绩。但是,工作中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为深入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和《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共青团北京市委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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