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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志愿服务指导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信息

【来源】: 办公室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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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 单位机构设置、职责:北京市志愿服务指导中心为团市委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

2. 主要职责为:1.规划指导全市志愿服务工作,负责相关政策制定;2.统筹、组织、协调全市志愿服务活动;3.负责北京市志愿服务联合会日常工作;4.负责“志愿北京”信息平台管理工作。

3. 内设6个部门,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宣传激励部、队伍建设部、项目策划部、研究培训部、信息服务部。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36人,实有人数3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3452.01万元,比上年增加237.04万元,增长7.3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452.01万元,比上年增加266.23万元,增长8.36%。

1.财政拨款收入3452.0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52.0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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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162.68万元,比上年增加92.35万元,增长3.01%,其中:基本支出1172.0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7.06%;项目支出1990.6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2.9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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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52.01万元,比上年增加266.23万元,增长8.36%。主要原因:年内新增追加我市重大活动志愿服务工作相关经费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2.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3.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7.39%;教育支出0.3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3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3.46%;卫生健康支出74.4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2.34%;其他支出215.0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6.8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3年度决算2763.4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75.67万元,下降9.07%。其中:

“群众团体事务”2023年度决算2763.4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75.67万元,下降9.07%。主要原因:实有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下降;落实中央和我市关于厉行勤俭节约、政府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重点工作,进一步压缩了项目中一般性支出。

2、“教育支出”2023年度决算0.3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57万元,下降82.63%。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3年度决算0.3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57万元,下降82.63%。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和我市关于厉行勤俭节约、政府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压减了培训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年度决算109.3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0.53万元,下降15.8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3年度决算109.3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0.53万元,下降15.80%。主要原因:年内单位实有人数减少,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支出下降。

4、“卫生健康支出”2023年度决算74.4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3.68万元,下降15.5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3年度决算74.4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3.68万元,下降15.52%。主要原因:年内单位实有人数减少,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下降。

5、“其他支出”2023年度决算215.0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15.07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支出”2023年度决算215.0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15.0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内新增追加我市重大活动志愿服务工作相关经费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172.0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8万元减少0.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一致。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8万元减少0.8万元。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和我市关于厉行勤俭节约、政府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压减了公务接待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一致。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2.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1.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2.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4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6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共有车辆0台,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第四部分  2023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附件:北京市志愿服务指导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pdf

          北京市志愿服务指导中心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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