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团市委组织部 | 2026-01-29
各有关单位:
为集中展现首都青年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北京篇章中的青春担当,激励广大青年积极投身新时代首都高质量发展,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开展第三十六届北京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决策部署,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
(二)模范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带头做到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
(三)坚持首善标准,踊跃投身新时代首都发展的火热实践,在优化提升首都功能、增进民生福祉、增强创新动能、深化改革开放、加强超大城市治理、统筹发展和安全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四)爱岗敬业、艰苦奋斗、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群众认可度高,在本地区、本系统中有一定影响力;
(五)年龄为14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至2026年4月30日)工作生活在北京的中国公民,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至40周岁。
二、表彰名额
本届共评选表彰北京青年五四奖章个人30名。原则上不评选副司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干部,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名额的20%。
三、评选程序
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两审两公示”程序,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分别在本单位和全市范围内进行公示。具体程序如下:
(一)人选推荐(3月上旬前)
通过以下渠道进行推荐:
1.组织推荐。坚持自下而上,由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领域团组织等提名推荐参评人选。
2.个人自荐。通过北京共青团网站、“青春北京”公众号等平台发布评选公告,面向社会征集参评人选。
收到通知后,各市级相关单位经党委(党组)批准,各区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后部署开展推荐工作。推荐人选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其中,推荐人选为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意见,其他推荐人员征求组织人事部门意见),并在所在单位或地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市级相关单位经党委(党组)同意,各区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其他单位经本级党组织同意后,于3月6日前向团市委推荐人选。
对于获得过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北京青年五四奖章的,不再提名推荐。
(二)联合评审(4月上旬前)
团市委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后,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展初审和复审,根据评审结果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表彰对象候选人名单。
(三)考察公示(4月中旬前)
成立考察组对表彰对象候选人进行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征求公安等部门意见。其中,对企业负责人还应当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意见,对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增加征求统战、社会工作部门和工商联等意见;对社会组织负责人还应当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工作、民政等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意见。并在全市范围内对表彰对象候选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经团市委书记会议集体研究,提出拟表彰对象名单,因公示有异议经核实不宜给予表彰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表彰资格,不予递补。
(四)发布表彰决定(5月4日前)
团市委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拟表彰对象名单报市委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备案后,团市委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表彰决定。
受表彰对象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或者隐瞒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表彰等情形的,团市委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撤销建议,经市委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提出意见后撤销其荣誉。
四、奖励办法
团市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表彰决定,对受到表彰的个人授予“北京青年五四奖章”称号,颁发奖章、证书、奖金。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实施。本评选表彰工作由团市委在市委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组织实施,团市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评选表彰的具体实施,并履行相应管理职责。各推荐单位提名数量不得超出分配名额,超额推荐的,经研究审定后,取消当年推荐资格。
2.严格评选标准。本评选表彰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衡量推荐对象的思想道德素质、工作才能与工作业绩,在关注服务保障重大活动、应对重大斗争、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的同时,兼顾推荐对象的广泛性与代表性。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做到优中选优,防止带“病”参评,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3.严肃工作纪律。各推荐单位和工作人员严禁在推荐过程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禁止和申报人员或与申报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人员私下接触,不得收受财物和好处。申报人员严禁发生拉关系、说情打招呼等不正当干预情形。评委严禁接受任何形式的请托,评委之间不得相互通气,不得作出任何干预投票的行为;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泄露参与评审活动中所获知的与评审工作相关的保密事项;不得以复印、拍照等任何方式留存评审材料,不得将相关信息对外传播,特别是上传网络。
4.注重宣传引导。要将北京青年五四奖章评选作为青年政治引领的重要载体,将思想教育、价值塑造贯穿评选表彰宣传全过程。评选结果公布后,要依托各类媒体对获奖者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成立“五四奖章宣讲团”走进基层开展宣讲活动,在广大青年中传播正能量,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纪晓娴
联系电话:55565656
电子邮箱:zzb@bjyouth.gov.cn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6号院市委6号楼315室
附件:
6.关于第三十六届北京青年五四奖章推荐对象的公示证明.wps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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